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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再拍两幅地,住宅最高销售指导均价2.1万/㎡

2021-11-20 11:50:09    来源:互联网

11月19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编号:榕高新土让[2021]02号”。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批准公开出让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拍卖出让宗地采取电子交易系统网络报名现场拍卖模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及结合“限地价、限房价、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1日09时至2021年12月8日17时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承诺函等相关申请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 

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电子交易系统为每个竞买人随机自动生成不同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人民币),申请人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1年12月9日16时前汇至上述自动生成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人民币)。 

拍卖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上午10:00,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本次拍卖的两幅地块编号分别为榕高新2021-03号、榕高新2021-04号、均位于上街镇马排村,总出让面积135.21亩,拍卖起始价232500万元。  

宗地榕高新2021-03、04号地块拍卖均采用“限地价、限房价、公开摇号”方式:宗地榕高新2021-03、04号设定最高限制价格,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宗地榕高新2021-03号最高限价93990万元;宗地榕高新2021-04号最高限价208260万元),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通过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项目建成后须按照房管部门确定的销售最高限价(均价)销售。 

以下是两幅地块详细出让信息:

榕高新2021-03号:面积38.72亩,起拍价7.23亿!

榕高新2021-03号位于上街镇马排村,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用地面积:25810.16平方米(合38.72亩);容积率:1.0以上,2.8以下(含2.8,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高度:21米≤H≤8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年):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4460万元,拍卖起始价723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8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10004.36元/㎡。

榕高新2021-04号:面积96.49亩,起拍价16.02亿!

榕高新2021-04号位于上街镇马排村,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1)。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用地面积:64329.40平方米(合96.49亩);容积率:1.0以上,2.5以下(含2.5,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高度:80米以下(含8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年):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32040万元,拍卖起始价1602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5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9961.23元/㎡。 

针对上述两幅地块,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受让人应自开工后一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并全部公开对外销售。宗地榕高新2021-03号地块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21000元/平方米。宗地榕高新2021-04号地块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20500元/平方米。

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有权对宗地榕高新2021-03、04号地块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2、宗地榕高新2021-03、04号地块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按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报备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 

同时根据榕政办〔2016〕180 号文件精神,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的25%(已经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不纳入开发建设资金计算范畴)以上或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一(含地下部分)时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疫情期间规定除外)。  

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在办理土地抵押期间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允许分批办理解押、分批办理预售许可。 

3、宗地榕高新2021-03、04号地块受让人在办理预售许可前应在高新区内的商业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具体要求参照《福州高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4、根据榕政综〔2019〕78 号文件精神,宗地榕高新2021-04地块配套幼儿园(9班,用地面积41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72平方米)须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建设的住宅项目,配套幼儿园应自交地之日起2年内完成建设,并在完成相关核验后三个月内产权无偿移交到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若未按上述规定建设或建设不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将暂缓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土地核验、预售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5、宗地榕高新2021-03、04号地块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工业化建筑(设计阶段)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科〔2019〕28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计容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

6、宗地榕高新2021-04号地块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福州市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本宗地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责任编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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